犯罪心理档案(第3、4季)_第40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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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0节 (第6/6页)

熟,你们查起来也方便。”

    ??“让耿老师去呗,咱能省不少口舌呢!”等不及顾菲菲表态,艾小美急着从旁帮腔道。

    ??“好吧。”顾菲菲撇了一下嘴角,似笑非笑地点点头,她看得出,小美这丫头彻底被耿昊迷住了。

    ??离开耿昊家前,顾菲菲让他先给经纪人打个电话,问问活动当天她有没有注意到形迹可疑的人,但经纪人在电话那边想了半天也未想出什么来,之后三人便上了耿昊的车,用时20多分钟,就来到了新华书店。

    ??耿昊带着两人来到大堂一角,表示当日活动签售台就设在那儿,环顾四周,并没有看到监控摄像头,顾菲菲和艾小美都有些失望。接着耿昊找来几个参与活动的书店工作人员,可逐个询问过后也没问出什么名堂。随后三人去了二楼文学部,当日活动用书都是从这个楼层的卖场售出的,遗憾的是,引导员和收银员每天都要面对许多顾客,并且时间久远根本回忆不出当天的情景。好在艾小美注意到收银台的上方设有监控,算是有了一线希望。

    ??随后,耿昊带着二人去见了书店领导,由于与耿昊熟识,加之顾菲菲此行又属于警方正常办案,书店方面理应积极配合,所以领导二话没说,亲自引着三人去了保安监控室,任由艾小美用u盘将活动当日所有的监控录像拷贝下来……

    ??刑警支队小会议室现已正式改为支援小组办公区,靠近门边立着一块白色写字板,上面贴着几张被害人照片,能坐下十几个人的会议桌,差不多堆满了案件卷宗和相关文件资料,相对而坐的韩印和杜英雄正全神贯注地翻阅着——

    ??关于“3·19”案:

    ??案件一。时间:2007年3月19日下午3时许。地点:西州市武顺区欣乐街道欣乐2区85号楼3单元401室。被害人:江蕙,女,61岁,退休职工,女儿在外地工作,丈夫在一家个体饭店做厨师,早出晚归,江蕙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待在家里。尸检与现场勘验显示:被害人赤身裸体,头面部曾遭拳头重创,下体部位严重撕裂,生理体征反映系死前遭到恶意性侵所致,因尸体上和案发现场均未采集到相关证据,怀疑凶手采取了体外射精的方式;凶手是用被害人随身穿着的棉睡袍的腰带将之勒死的,腰带绕在被害人颈部,结扣处被系成蝴蝶结状;现场有翻动迹象,但只有钱夹中的现金被带走,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均未被动过;没有强行闯入迹象,现场未提取到任何可以指向凶手的线索。

    ??案件二。时间:2007年4月25日上午10时许。地点:西州市武顺区欣乐街道欣乐4区145号楼1单元203室。被害人:刘琳,女,57岁,退休职工,丈夫过世,子女均成家单过。尸检与现场勘验显示:被害人被发现时赤身裸体,遭双拳轮番击打以及扼颈而晕厥;死前曾遭恶意性侵(怀疑体外射精),之后被用随身丝袜绕颈勒死,凶手将丝袜系成蝴蝶结留在死者脖子上;门锁没有被撬痕迹,有明显搏斗迹象,但在被害人尸体和衣物上并未提取到凶手指纹和衣物纤维等物证。

    ??案件三。时间:2007年6月27日下午1时许。地点:西州市武顺区欣乐街道欣乐5区196号楼4单元501室。被害人:朱笑颖,女,59岁,退休职工,离异单身,两个女儿均成家单过。尸检与现场勘验显示:被害人被发现时赤身裸体,头面部遭双拳轮番击打,后被用随身丝袜勒颈致死;死前曾遭性侵,丝袜缠绕在其颈部,结扣处被系成蝴蝶结状;门锁遭到轻微破坏,现场提取到犯罪人指纹多枚,并于床头处发现精斑与唾液痕迹。

    ??关于凶手:于作国,男,生于1983年9月12日,西州市人,无业,案前居住地为西州市武顺区欣乐街道欣乐4区139号楼2单元602室。系先天性癫痫病患者,单亲家庭,母亲为个体商贩。于2007年8月7日上午11时许,主动至欣乐街道派出所投案自首,提取其指纹和精液做技术比对,结果与第三起案件现场遗留的证据相匹配……

    ??死亡证明:2008年5月6日11时30分许,西州市康健精神病院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件。死者于作国,男,25岁,经我局对尸体进行检验,系颅脑严重损伤死亡。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关于“4·23”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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